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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银行关于存量浮动利率个人住房贷款定价基准批量转换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0-08-20

尊敬的秦皇岛银行客户: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9〕第30号》要求,为进一步推动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秦皇岛银行将于2020年8月25日起对符合转换条件的存量浮动利率个人住房贷款(包含个人商业用房贷款)批量转换为LPR定价,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批量转换范围

本公告所称存量浮动利率房贷,是指2020年1月1日前已发放的和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参考贷款基准利率定价的浮动利率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二、批量转换规则

将原合同的利率定价方式统一转换为LPR加点表示,规则如下:

(一)转换时点等价转换,加点数值(可为负值)为原合同最近的执行利率水平与2019年12月发布的相应期限的LPR的差值。

(二)加点数值在合同剩余期限内固定不变。

(三)利率调整周期、利率调整日与原合同保持不变;从转换时点至第一个利率调整日(不含)利率水平不变;在每个利率调整日,贷款利率水平由利率调整日前一日的相应期限LPR与转换时确定的加点数值计算确定。

三、批量转换时间

自2020年8月25日起进行统一转换。

四、温馨提示

(一)如您希望自主办理,可在2020年8月25日(含)前,通过微信小程序搜索“小岛E生活”或者在贷款经办机构办理。贷款定价基准只能转换一次,转换之后不能再次转换。

(二)批量转换完成后,对于已批量转换有异议的,可于2020年12月31日前与贷款经办行协商处理。

如有疑问,请咨询贷款经办行或拨打客服电话96336。

特此公告。

 

 

 

秦皇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8月20日


附件:秦皇岛银行营业网点联系方式

服务投诉热线:0335-96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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