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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股东:
本行定于近期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023年11月16日
二、会议形式:鉴于本行股东数量较多,为方便股东行使权利,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形式召开
三、参会人员:截至2023年10月30日的全体在册股东
四、会议内容:
(一)审议表决《秦皇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资格审查及变更注册资本的议案》;
(二)审议表决《秦皇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章程的议案》;
(三)审议表决《秦皇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增资扩股方案的议案》。
五、会议表决方式
(一)法人股股东采取现场表决方式。如无法出席,可采取通讯方式表决。采取通讯方式表决的,请将表决票于2023年11月15日前由股东单位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后,递交本行董事会办公室。
(二)自然人股东采取通讯表决方式,请本人携带身份证、股权证原件于10月31日至11月14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节假日除外)至本行董事会办公室,经身份核实后,领取会议材料及空白表决票。自然人股东须于2023年11月15日前将身份证复印件及表决票一并递交本行董事会办公室。
(三)同一表决权不可重复投票,表决票可通过专人、邮寄等方式递交本行董事会办公室。逾期视为放弃此次表决。表决票要素填写不完整或不正确视为无效票。
六、其他事项:
(一)根据《秦皇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三十八条规定,单独或合并持有本行股份3%以上的股东,如有会议内容所列之外的议题,可于2023年11月6日前以书面方式提交本行董事会办公室。
(二)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若无法亲自参会,请书面委托代理人参会并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请于11月10日前将扫描件发至本行,受托人至现场参会时请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代理人可不必是本行股东,但须符合监管要求。
(三)自然人股东本人如无法亲自领取会议材料,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并出具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受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以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代理人可不必是本行股东。
(四)会议召开时间和方式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五)会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薛开征、陈姿凝
电 话:0335--5911136/5911137
13803243558/15303358896
通讯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河北大街西段560号
邮 编:066005
邮 箱:qhdyhdshbgs@163.com
秦皇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31日